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渝教办〔2014〕12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编报2024年高校和直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相关要求,现编制重庆科技大学(以下简称“学校”)2023—2024学年度信息公开报告。全文包括工作概述,信息主动公开情况,高校清单事项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仍然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打算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重庆科技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xxgk.cqust.edu.cn)查阅或下载,也可到学校党政办公室索取。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重庆科技大学党政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3-65022000,电子邮箱:office@cqust.edu.cn)。
一、工作概述
2023—2024学年,学校始终坚持依法治校,全面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秉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和归口管理的原则,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扎实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公开实效,努力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依法获取学校信息,不断提升学校依法治校建设水平。
(一)坚持规范完善,深化机制建设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第六次党代会及市委六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上级决策部署和学校中心工作,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全面、公正真实和服务大众的原则,完善主动发布机制、健全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高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加强对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增强相关人员的公开意识和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确保学校公开信息全面、及时、有效。
(二)改进方式方法,畅通公开渠道
学校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积极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准确把握当前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顶层设计,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严格对标对表上级工作要求,将招生考试、科研管理、教学质量、学科与专业建设、组织人事工作、财务与资产、基础建设工程、学生管理服务、学风建设、对外交流等内容列入学校日常信息公开范畴。积极打造全面、畅通的信息公开体系,充分利用学校网站及各子网站、校报、年鉴等多种渠道,结合广播台、宣传栏、电子显示屏、OA办公系统、企业微信、微信微博等媒体和档案馆、图书馆、党员活动室、大学生活动中心等阵地和场所,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实时公开学校信息。
(三)强化评价考核,提升工作质效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各二级单位工作职责,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二级单位的年度考核,学校对各单位信息公开内容及规范性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切实强化过程管理,督促工作落实。同时,学校精心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例行检查,重点对招生、财务、大额物资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等类别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督促相关单位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四)加强保密管理,守好安稳底线
学校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保密原则,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格落实“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泄密”的保密要求。同时,妥善处理信息公开与信息保密的关系,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信息,既不损害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又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制度,防止发生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3—2024学年,学校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教委相关要求,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学校门户网站、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校内办公系统和新闻发布等多种形式,用好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主动向社会公开学校信息。
(一)总体情况
2023—2024学年,学校新增主动公开信息4280条,其中在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467条(含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信息184条),在学校校园网首页公开信息1518条,在学校办公系统公开信息255条,通过学校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信息1588条,通过“书记校长信箱”处理答复相关问题251件。本年度,中央和地方各类媒体有关学校的报道共计201条。
本学年,学校召开党委常委会及党委全委会42次、校长办公会29次,各层面座谈会(研究生、本科生和离休人员座谈会等)107次。通过会议方式,面向全校及时主动发布学校干部任免、后勤社会化改革、评奖评优等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全局、关系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师生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事项信息。
本学年,学校印发党委文件193份、行政文件354份、会议纪要71份、《重庆科技大学学报》(原《重庆科技学院报》)12期;通过重庆市教育信息网面向全社会发布信息1条。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信息公开方面
学校始终坚持“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透明规范。普通本科招生方面,学校在教育部阳光工程的基础上加大公示力度,同时通过招生网站、微信公众号、公众媒体等方式,及时准确地发布招生章程、招生计划、选考科目等信息。2024年,学校61个专业面向重庆、四川等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高考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检录程序进行,录取结束后,学校第一时间通过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新生录取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寄送录取通知书,并提供录取通知书寄发情况查询;公布高考咨询电话邮箱,接受考生家长的咨询。在研究生招生方面,学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做好复试录取过程中的信息公开。通过学校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建设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公布2024年招生简章、考点信息、复试工作办法、调剂公告、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和录取专业等信息。此外,学校全力畅通招生录取联系渠道,将本硕新生所在学院的专业负责人、辅导员咨询电话等信息提供给新生,同时要求辅导员在报到前主动联系新生,实现新生联系全覆盖。学校及时向社会公布申诉举报电话,由学校纪委全程监督招生录取过程,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利益。对在招生期间反映的问题均及时、妥善回复,没有产生遗留问题。本学年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圆满完成,保持了零投诉。
2.财务信息公开方面
学校以网站为主要信息公开载体,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规定主动向社会公开学校财务信息,切实加强学校的财务管理规范运行,确保经费使用管理公开、透明,有效保障了社会大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推动上级部署要求落地落实。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及时公开学校预决算相关情况,对学校经费保障渠道、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国有资产占用情况、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政府采购支出等情况详细进行说明,并主动向社会公布了相关的预决算报表以及信息反馈渠道。按照学校建立的年度财务公开机制和明确的财务公开内容,全面准确公开学校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校办企业相关财务信息,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情况,学校学生收费标准、学费结算方式、咨询电话以及举报电话等。不断完善学校财务和收费查询系统,方便师生使用。
三、高校清单事项公开情况
2023—2024学年,学校认真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要求,对照清单事项进行逐项梳理,改版细化信息公开网站,并在网站首页设置清单列表,一一对应50条事项并附相关链接,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清单所有内容,使相关信息得以汇总展示,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对《清单》所列的信息公开情况,逐条说明详见文末附表。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2024学年,学校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的师生和公众信息公开的申请。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3—2024学年,学校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申请。
六、信息公开工作仍然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打算
2023—2024学年,在重庆市教委的正确领导下,学校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需要解决和完善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的协同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工作的理念和方法创新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队伍的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学校中心工作,从以下四个方面持续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和重庆市教委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不断强化信息主动公开意识,严格按上级要求积极主动进行信息公开,切实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助力学校推进依法治校水平和实现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目标。
(二)进一步完善协同机制
修订完善学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细化公开各部门职责,梳理工作内容、完善工作流程、明晰工作职责,提升校内二级单位信息公开的主动意识、责任意识与协同意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优化信息发布机制、工作联动机制等,引导各二级单位加强配合联动,协同推动信息公开更加真实、准确、立体地体现学校发展成果。
(三)进一步加强工作创新
加强信息公开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积极学习借鉴其他高校先进经验做法。积极“走出去”,积极学习借鉴有关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做法;切实“沉下去”,了解校内各单位、部门对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与建议。以调研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梳理信息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方法,深化校务公开,促进依法治校,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四)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
持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和技能培训,重点明确工作规范、流程安排及具体要求,进一步提升各单位、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规范意识和保密意识。在《清单》基础上,积极探索主动公开事项,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内容质量,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水平。